各有關單位:
為了穩定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合理分擔建筑材料設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妥善處理建設工程價格風險爭議,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工程建設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6號)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建設工程合同中材料設備價格風險約定和材料設備價格調整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發包人應在招標文件及合同中合理設置材料設備價格風險分擔條款,原則上不應將所有材料設備價格風險由承包人承擔。招標工程應在工程量清單(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或發包人要求(發包人不提供工程量清單的工程總承包工程)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中載明允許調整材料設備的名稱及規格型號、風險系數、基準單價等內容,投標人應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一覽表相應材料設備的投標報價。投標人若發現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或發包人要求中無一覽表或表格內容未明確的,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質疑,招標人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修改。同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允許調整的主要材料設備、風險系數、基準單價、投標報價詳見一覽表以及施工期間出現超出合同約定風險范圍的具體調整辦法。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建設各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材料設備價格調整。
(一)允許調整的材料設備、風險系數、基準單價按以下原則約定。
1.允許調整的材料設備:主要包括鋼材(包括鋼筋、鋼板、型鋼、鋼管、鋼構件等)、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瀝青、瀝青混凝土、電線、電纜、銅材、鋁材、鋁合金型材、玻璃、砂、石及其他市場價格波動大且占造價比重大的主要材料設備。
2.風險系數:一般為5%。
3.基準單價:對于國有投資工程,招標人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作為基準單價,未發布的通過市場調查確定基準單價;非國有投資工程可根據市場調查確定基準單價。基準單價要與本工程招標控制價(或標底)相應的材料設備單價一致。
(二)具體調整辦法包括允許調整的材料設備數量及單價確認、價差計算方法等。對于國有投資工程,原則上按下列規定約定,非國有投資工程可參照執行或作其他約定。
1.數量及單價確認:
(1)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已發布有信息價的材料設備,可約定按其施工期間信息價加權平均價計算,其數量按實際完成的應予計量的包含材料設備損耗在內的量。關于損耗量,有定額的按定額規定計取,無定額的雙方根據現場實際協商確定。
(2)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未發布有信息價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應在采購前將采購數量及單價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定。政府投資工程的材料設備價格調整若需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核的,應由發包人報送相關部門審核,相關部門及發包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審定,發包人或相關部門不予答復的視為已經認可,作為調整合同價款的依據,發包人不得在簽署意見中注明以政府相關部門意見為準的表述。如果承包人未經發包人核對即自行采購材料設備,再報發包人確認調整合同價款的,如發包人或相關部門不同意,則不作調整。
2.價差計算方法:
(1)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設備單價低于基準單價時,施工期間材料設備單價漲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或材料設備單價跌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價差計算公式:價格上漲價差=確認價-基準價×(1+風險系數),價格下跌價差=確認價-投標報價×(1-風險系數)。
(2)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設備單價高于基準單價:施工期間材料設備單價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或材料設備單價漲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價差計算公式:價格上漲價差=確認價-投標報價×(1+風險系數),價格下跌價差=確認價-基準價×(1-風險系數)。
(3)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設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施工期間材料設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價差計算公式:價格上漲價差=確認價-基準單價×(1+風險系數),價格下跌價差=確認價-基準單價×(1-風險系數)。
二、合同未約定建筑材料設備市場價格波動能否調整或雖有約定但約定不明的,可參照上述原則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確定材料設備價格調整辦法。
三、合同雖約定材料設備價格不許調整,但當材料設備市場價格出現了發承包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異常波動,繼續履行合同對于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發承包雙方可參照情勢變更原則通過簽訂補充協議調整原合同約定,合理分擔材料設備價格風險。
四、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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