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區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工資單價的動態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 43 號)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我區建設工程市場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及有關費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額人工費調整
(一)2013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 》、2017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1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綠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建筑裝飾工程部分 》、2017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概算定額》參考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5(即在桂建標〔2018〕19 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 15%)。
(二)2014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43(即在桂建標〔2018〕19 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 15%)。
(三)2015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3(即在桂建標〔2018〕19 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 15%)。
(四)2013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費用定額》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5(即在桂建標〔2018〕19 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 15%)。
(五)2017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消耗量及費用定額》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2(即在桂建標〔2018〕19 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 15%)。
(六)2013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5(即在桂建標〔2018〕19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 15%)。
(七)2009 年《廣西城市園林綠化養護消耗量及費用定額》的綠化綜合工日人工單價調整為 74 元/工日。
(八)2019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古建筑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05。
(九)2020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環境衛生作業消耗量及費用定額》基價中的人工費乘以系數 1.05。
(十)機械臺班人工費:
⒈ 2017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消耗量及費用定額》機械臺班單價中的機械臺班人工費乘以系數 1.3(即在桂建標〔2018〕19 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 15%)。
⒉ 2009 年《廣西城市園林綠化養護消耗量及費用定額》機械臺班單價中的機械臺班工日人工單價調整為 86 元/工日。
3. 2019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古建筑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機械臺班單價中的機械臺班人工費乘以系數 1.15。
4. 其余各專業定額機械臺班單價中的機械臺班定額人工費乘以系數 1.5(即在桂建標〔2018〕19 號文件調整規定的基礎上調增15%)。
(十一)夜間施工增加費調整為 24 元/工日;停工窩工人工補貼調整為 59 元/工日。
二、計算規定
(一)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發出招標文件或簽訂合同的工程。
⒈ 調整后的人工費按照各專業費用定額的規定,計入基價作為取費基礎。
⒉ 管理費及利潤費率:2019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古建筑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2020 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環境衛生作業消耗量及費用定額》執行原費用定額,其他各專業按附件的規定調整。
⒊ 其他規定及計價程序按各專業費用定額執行。
(二)本通知印發之日以前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簽訂合同的工程。
⒈ 調增部分的定額人工費在其他項目費中列項計算,并作為規費、稅金(或稅費)的計算基數。
⒉ 其他規定及計價程序按各專業費用定額執行。
三、執行時間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招標文件規定或合同約定可調整或未明確是否可調整的工程,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規定進行調整;原招標文件規定或合同約定不可調整的工程,若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按本通知規定簽訂補充協議并進行調整。各有關單位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本通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負責具體解釋。
附件:各專業工程取費費率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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