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深圳市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深建設〔2022〕18號)和《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建規〔2021〕1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提質增效,以優秀示范工程項目為引領,提升我市新型建筑工業化水平,促進我市現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局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評審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1.由建設單位申報,或由建設單位牽頭與主要參建單位(設計、施工、EPC)組成聯合體申報。
????2.申報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單位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注冊。
????(二)申報項目條件
????1.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申報時間不得超過竣工驗收后三年。
????2.項目單體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小于1萬平方米或群體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小于2萬平方米,特殊項目可適當放寬建設規模條件。
????3.項目竣工驗收后經復核,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評分規則》技術評分70分及以上或按國家、廣東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評價達到A級及以上。
????4.項目在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上具有較好的示范推廣效應,做法可復制、可推廣,取得較好的環保、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表》(簡稱《申報表》,詳見附件1)。
????(二)《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技術報告》(簡稱《技術報告》),內容包括: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介紹、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情況、裝配式建筑評分計算過程(包括按照國家、廣東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和《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評分規則》技術評分計算過程)、項目綜合效益分析等,詳見附件2。
????(三)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證明材料內容,包括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等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三、申報流程
????(一)項目申報。各申報單位對照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的要求,于2024年9月20日前將《申報表》《技術報告》《證明材料》電子版(可編輯版和蓋章掃描件)發至以下郵箱cjzxtgk@zjj.sz.gov.cn(電子郵件主題應注明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并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全套資料合訂紙質版材料(膠裝,一式三份)報送至深圳市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大廈東座12樓1210室,聯系人:梁臻,聯系電話:83787861、13246320848)。
????(二)遴選和公布。市住房建設局將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擇優遴選,必要時將組織專家進行項目現場檢查。經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在市住房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告。
????四、其他事項
????(一)已認定為國家《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范例項目、廣東省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的,本次無需重復申報。
????(二)經評審認定為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具有良好示范效應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范例項目、省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可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擇優給予扶持。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表
??????????2.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技術報告(參考格式)
??????????3.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申報證明材料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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