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珠海、惠州、中山、江門、湛江、茂名、肇慶市自然資源局,廣州、深圳、佛山、惠州、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省有關單位,廳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進一步做好我省建筑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省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擬向全省再次征集有關專業專家人選,對專家庫進行調整完善。根據《廣東省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面向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公開征集省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庫人選。鼓勵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專業技術人才申請。
征集職稱級別:中級、高級、正高級;
征集職稱專業:城鄉規劃、建筑學、建筑結構設計、裝配式建筑設計、建筑電氣設計、暖通與空調設計、給水排水設計、建筑裝飾設計、建筑幕墻設計、風景園林設計、城市燃氣設計、市政路橋設計、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建筑防護設計、建筑防化設計、古建筑保護工程設計、建筑施工、裝配式建筑施工、建筑電氣施工、暖通與空調施工、給水排水施工、建筑裝飾施工、建筑幕墻施工、風景園林施工、城市燃氣施工、市政路橋施工、建筑機電設備安裝、古建筑保護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檢測、建筑工程監測、建筑工程造價、綠色建筑、數字建筑、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
申請的職稱級別和專業可多選,其中職稱級別最多選擇三個,職稱專業不超過兩個。
二、人選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個人品行,能堅持科學、客觀、公正、高效、廉潔的評審原則,做出獨立、公平、公正的判斷和評價;
(二)認真履職,公道正派,熱心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工作,能正確掌握并執行職稱評價政策,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三)具有較深厚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專業技術水平,熟悉本專業國內外最新理論和行業動態,在本專業(學科)或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
(四)在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生產、設計、施工、技術、科研一線等工作,有扎實的專業技術實踐經驗,承擔過重大項目(課題)或解決過重大疑難專業技術問題,業績突出;
(五)從事本領域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同層級職稱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層級職稱1年以上;
(六)除從事本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院士、“廣東特支計劃”等重大人才項目入選者和行業緊缺人才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專業技術人才原則上不再作為入庫專家人選;
(七)專業技術人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在處分影響期內不得作為評審專家庫人選;
(八)申請入庫專家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歷、閱歷及相關業績材料,一旦查實虛假等不真實材料,按照省有關專家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三、推薦方式
采取專家個人自愿報名、單位推薦的方法。有意向的專家請登錄《廣東省建筑工程領域人才評審與動態評價管理系統(試行)》(網址:http://210.76.78.28/)進行申請。登錄系統后進入“推薦專家”頁面填寫有關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廣東省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庫專家人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根據提示導出并打印申請表,個人簽名確認、填寫單位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表、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獲獎情況、業績證明等材料在系統相應欄目提交掃描件。(具體操作詳見附件)
按照我廳2024年4月7日發布的《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征集省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庫人選的通知》有關要求,已提交申請材料的專家人選,無須重復提交。
四、其他事項
請各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根據專家人選條件,結合實際,廣泛、擇優推薦(名額不限),協助做好資格審查等工作。
各專家人選請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省建筑工程領域人才評審與動態評價管理系統推薦專家人選業務操作指南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0月17日
(聯系人:梁工,聯系電話:020-8638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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